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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精选|首批十个试点海关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发布时间:2020/7/6 16:29:30游览量:1573次

精选一:临近零时,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陈凌凌端坐在桌前,眼睛死死盯着屏幕。时钟敲响,她迅速轻点鼠标,一批价值7万余美元的智能升降台成功完成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申报。3分钟后,系统显示海关审结放行。几小时后,这批货便从宁波舟山港启程,跨越大洋,运往美国。“7月1日零时这一票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单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方式出口的跨境电商B2B货物,标志着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海关等全国10个试点关区正式启动。(来源:宁波日报)

精选二: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机场海关、东疆海关1日凌晨成功验放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标志着天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来源:中国新闻网)

精选三:厦门海关1日放行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该票货物主要为层架、酒架、餐车等,这也是福建省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厦门关区正式启动。据悉,2020年1至5月,厦门海关监管跨境电商进出口货值达3.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4倍。(来源:中国新闻网)

精选四:7月1日,来自北京宏远到家贸易有限公司去往日本的首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货物,由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验放离境。这是《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正式施行的第一天,该票货物的放行,标志着北京市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在经历了个人海淘(C2C)1.0时代、商业零售(B2C)2.0时代之后,正式迈入了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来源:北京商报)

精选五:7月1日0点13分43秒,郑州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全模式、物流全通道首单测试成功,河南省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正式启动。河南保税集团创新的“1210”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目前已复制推广至全国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是“1210”模式的反向复制,海关总署的创新政策响应了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诉求,是在疫情之下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的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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