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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前景可期

发布时间:2022/12/7 9:29:45游览量:316次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自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经历了从小到大、从民间到官方、从局部到全面的延伸与扩展,产业合作成效显著,实现了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的跃进,形成了互惠互补、互利共赢的分工合作关系,有效促进了两国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近日,在RCEP背景下东北亚区域合作与辽宁自贸区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上,吉林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庞德良表示,目前,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已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庞德良说,直到1980年《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签署,中日双方电子信息产业才正式进入全面合作时期。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日本企业纷纷以独资、合资、合作的形式来华设厂,进而两国电子信息产业贸易总额快速提高。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

根据日本财务省的统计数据,日本对华电子信息产业出口从2019年的3万亿日元增加至2021年的近4万亿日元,自华电子信息产业进口从2019年的5万亿日元升至2021年的6万亿日元。根据日本银行的统计数据,自2019年以来,日本电子信息产业对华投资占制造业对华投资比例保持在两位数,2021年达到16.3%。

庞德良表示,在新旧动能转换、数字经济转型发展背景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不断为传统产业赋能,中日两国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已由传统制造延伸至智能制造层面,双方在锂电池、新能源汽车芯片、智能医疗机械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细分领域的务实性合作不断增强。

“中日尖端医疗器械合作潜力巨大。”庞德良举例道,日本作为传统机械电子工业强国,医疗健康设备领域具有全球竞争优势。近年来,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不断突破尖端电子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高端医疗器械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加。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三个掌握高端磁共振全部核心技术和整机制造的国家。“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迈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日本成熟的设备系统、先进的医疗器械与中国庞大的医疗健康和养老护理市场需求相结合,为中日两国深度合作提供了新契机。两国在老龄化社会、智能医疗设备领域的高质量合作有望更加紧密。

在庞德良看来,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也面临挑战。他分析道,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等现实问题正深刻影响着东北亚地缘政治格局,中日关系处在不进则退的关键节点。特别是日本调整国家经济安全政策的行为对全球价值链分工、供应链及产业链布局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中日两国电子信息产业深度合作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已走过50年,有基础、有成效、也有期待。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引领工业创新驱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制造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是中日双方重点培育、扶持的对象,合作前景可期。”庞德良认为,为进一步推进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扩大中日电子信息产业市场开放,深化中日互惠合作。中日两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绝不意味着闭门造车、单打独斗,而是应该加强双方政策协调、扩大市场开放水平、增加电子信息产业细分领域的务实合作。中日两国政府应因势利导,根据各自产业发展定位、经济社会改革需求、国际分工动态优化以及外部冲击等因素,不断调整电子信息产业合作的重点,引导产业合作方向,扩大利益交汇领域,促进双方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和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借助RCEP框架,推动中日电子信息产业链深度融合。RCEP的签署达成了中日双边关税减让这一互惠共赢的贸易制度安排,可谓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日本在半导体精细化材料、精密化设备方面极具优势,我国则是全球最大、成长最快的电子信息产业市场,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游、下游方面极具竞争优势。因此,中日应携手深化RCEP框架,推动RCEP高效实施,打造中日互利互补的经济合作网络,加快实现中日电子信息产业链深度融合,以此促进两国电子信息产业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回归市场本源,尊重市场规律。中日双方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应遵循市场规律,不断增进政治互信、加强高层对话、从体制机制层面共同创造、优化中日电子信息产业深度合作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中日经贸合作“压舱石”和“推进器”作用,把彼此的产业发展视为机遇而非挑战,才能携手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深度合作与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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